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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丨王永峰:“三维融合”推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惠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永峰

“三维融合”推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不仅增加群众诉累,而且损害司法权威。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审判工作要求。滨州中院也将2025年作为“实质解纷年”,对实质解纷工作做出明确部署。惠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从三个维度聚焦发力,在司法实践中努力做实实质解纷,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思维革新:从“重结案”到“重解纷”理念转变

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现象之所以产生,根本原因在于宗旨意识树的不牢。因此,要做深做实实质解纷,关键在于能否牢牢站稳人民立场。

要懂得换位思考。工作中不能仅仅满足于程序上的结案,更应将工作重心放在案结事了,以共情意识妥善做到案结、心结双解。践行“如我在诉”,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考虑问题,通过耐心倾听、细致询问,全面掌握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

要坚持办案就是治理。立案环节,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引导诉讼预期;调解环节,要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争取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审理环节,要注重释法明理,通过公开透明的庭审过程,让当事人明白案件的是非曲直,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只有在每一个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才能真正将“案结事了”的司法答卷转化为“政通人和”的治理答卷。

要持续更新办案理念。鼓励创新思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引入先进的司法理念和解纷技巧,打破传统办案模式的束缚,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组织大学习大讨论,鼓励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落实“实质解纷”的思路和举措,营造促进实质解纷的良好氛围。

机制保障:打造环环相扣的“一体多元”解纷体系

要夯实“定分”根基。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基础。要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用足用好审委会、专法会、院庭长阅核、案件质量双向评查等制度举措,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律适用,让司法裁判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群众朴素正义观同频共振。

要树牢“一盘棋”理念。完善立审执一体化机制,打破案件办理流程壁垒,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公正、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纷需求。坚持关口前移,加大诉前、诉中保全力度,立案前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做好释明与引导,为案件顺利履行“上好保险”。强化审执协同,探索构建审执双向列席及内部执行建议机制,源头减少“不明判项”、协同化解执行难题。加强履行督促,明确“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责任制,切实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

要凝聚多元解纷合力。积极扩大诉调对接“圈子”,联动司法所、妇联、行业调解组织等多元力量,实现法院与各职能部门及组织的目标融合、力量聚合、资源整合,变“单打独斗”为“多元共治”。同时充分依托“一站式”矛调中心,进一步加大人民法庭与辖区街道社区、网格队伍等解纷主体的协调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能力再造:培育新时代“实质解纷”践行者

任何一项工作的构成,都离不开人和事这两大要素。审执工作是法院的主业,队伍建设则是法院工作的灵魂。新时代背景下,要做深做实实质解纷,就要注重干警能力和素质的提升,培育一支能够践行“实质解纷”的法院队伍。

要树立鲜明导向。精简优化考评体系,结合实际将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纳入考核管理,差异化设定考核指标,激发干警实质解纷的内生动力。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绩效奖金、提拔晋升、员额遴选等挂钩,激励干警勇担当、善作为。

要聚焦素能提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综合运用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促推干警提高事实查明能力、法律适用能力以及释法说理能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广泛开展技能比武、优秀文书庭审评选等活动,激发干警以“精品意识”办好每一个案件。

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牢“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以“实质解纷年”活动为依托,着力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水平,力促“案结事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正风肃纪,确保每位干警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审判和执行工作,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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